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20时起,解除以下高风险区域:
长丰街道:景明花园4栋3单元,古田四路199附16号,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北区33栋,华生一期北区15栋1单元、17栋2单元4楼、21栋3单元4楼、27栋3单元,华生一期南A2栋1单元、A3栋1单元、A5栋2单元,园博南社区36栋,华润翡翠城一期6栋1单元37楼、一期7栋7楼、二期3栋2单元43楼、47楼,馨竹苑1栋2单元2楼、8楼,2008城市花园14栋3单元2楼、22栋2楼,天顺园201栋7单元、427栋2单元、510栋;
荣华街道:中山大道37-2号,玉三小区3门、8门、9门,裕亚俊园,建国路174号;
汉正街道:多福大厦3号楼、顺天泰2号楼、横堤上街15号附101、全新街一号楼2单元、军威商城平台、安乐巷3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硚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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