硚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12日20时起,解除以下高风险区域:

长丰街道:景明花园4栋3单元,古田四路199附16号,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北区33栋,华生一期北区15栋1单元、17栋2单元4楼、21栋3单元4楼、27栋3单元,华生一期南A2栋1单元、A3栋1单元、A5栋2单元,园博南社区36栋,华润翡翠城一期6栋1单元37楼、一期7栋7楼、二期3栋2单元43楼、47楼,馨竹苑1栋2单元2楼、8楼,2008城市花园14栋3单元2楼、22栋2楼,天顺园201栋7单元、427栋2单元、510栋;

荣华街道:中山大道37-2号,玉三小区3门、8门、9门,裕亚俊园,建国路174号;

汉正街道:多福大厦3号楼、顺天泰2号楼、横堤上街15号附101、全新街一号楼2单元、军威商城平台、安乐巷3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硚口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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