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万家团圆的日子
也是非法集资高发期
不少不法分子
打着高额回报、超额利润的幌子
展开非法集资活动
近期,市区金融部门发布了工作提示,提醒市民们加强警惕,提升辨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
稍有不慎就会掉入诱惑的泥潭。
案例1
关键词:广场舞、理财产品、高额收益
案情介绍:刘某通过组织广场舞比赛、参观农业产业园等方式推广理财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4年至2015年8月间,被告人刘某在北京市海淀区成立多家公司,伙同他人在没有任何金融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利用广场舞App及线下门店,通过组织广场舞比赛、参观农业产业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推广理财产品,其公司员工利用招揽借款人、借款人互相介绍的方式,与投资人签订《理财计划委托合同》,约定8%-14%的年化收益率,并承诺返本付息。后被告人刘某及其他共犯被判处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九年至两年不等。
案例2
关键词:养老诈骗、区块链、免费养老
案情介绍:汪某、唐某等人以投资区块链免费养老为名集资诈骗,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2000余万元。
2018年4月,汪某向老年人群体宣传“云储链”项目,宣称“云储链”是具有国际贸易流通的公链,是国家“一带一路”贸易应用背景下的科技创新项目。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节点挖机在网络节点上挖掘“云储链”,所获得的“云储链”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汪某等人宣称每购买一个价值3美金的“云储链”,便配送一个价值3美金的“养老链”,投资即可到国家五星级养老机构享受免费养老服务。
至2019年10月,汪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吸收资金人民币2200余万元,集资款项大部分用于支付集资团队高额提成、购买奢侈品等,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本金损失2000余万元。
如何鉴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温馨提示:老年人是非法集资诈骗的目标群体,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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